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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是否算收入的一部分?
2022-11-16 16:02
一、獎勵金是否算收入的一部分?
算出來,獎勵金應該是收入的一部分勞務報酬。獎勵金指的是對員工所提供的超量勞動所收取的酬勞,是促進工資制的一種填補方式。獎勵金大致可分為兩種: 一類主要是因為員工給予超量工作,立即增強了物質財富 (比如提高產量、節省等) 而賦予的獎賞;另一類是因為員工給予超量工作,為提升物質財富造就了標準 (比如技術創新等) 而賦予的獎賞。
職工薪酬由以下六個組成:時薪;計時工資;獎勵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情況下付款薪水。薪水指用人公司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及勞務關系彼此的承諾,以貨幣形式付給員工的勞務報酬。薪水應該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員工自己。不能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
二、集團公司發工資的形式有哪些?
1、由銀行間接性把發放工資到員工手上。
2、以現金方法立即發放給員工手上。
薪水指用人公司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或工作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一次性支付給本公司職工的勞務報酬。
薪水一般包括時薪、計時工資、獎勵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及其情況下付款薪水等六種方式。
標準工資不包含下列各項:
(一)付款周期時間超出一個月的勞務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金、年底雙薪及其依照一季度、大半年、年結算業務提成等;
(二)無明確付款周期勞務報酬,如一次性的獎勵金、補貼、補貼等。
三、老板拖欠工資找誰解決?
1、有效的方法是電話舉報去當地工作執法監察大隊,她們會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公司開展監督管理,并責令其付款托欠薪水。
2、用人公司托欠或者沒有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員工應當依法向有關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應當傳出民事裁定。
3、立即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不要錢,無需侓師),根據勞動爭議仲裁下發的裁決書,向企業理賠,如果真不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4、按照上述方式索要收入的與此同時,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規定企業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左右百分之一百以內的規范向職工加付補償金。
職工的獎勵金算得上收入的一部分,工資包括加班費,計時工資,獎勵金,用人公司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后,企業必須按月給員工發工資,如果出現企業不全額發放工資或者是不發工資的情況,員工能去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到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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