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勞動合同法對加班的要求有什么內容
2022-09-13 15:54
用人公司因為生產運營必須,經與公會和員工溝通后能夠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能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必須延長工作時間的,在確保員工身心健康的環境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可是每月不能超過三十六小時。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不少于鐘頭基數的150%付款加班費;
2、在歇息日的工作,理應分配其同樣的時間調休,無法布置調休的,依照不少于日或是鐘頭基數的200%付款加班費;
3、在法定節假日的工作,理應按照不少于日或是鐘頭基數的300%付款加班費。
測算加班費的數量要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員工個人的工資待遇明確。勞動合同書沒有約定,按團體協議約定加班加點基數明確;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職工自己正常勞動應得的薪水明確。
審核批準推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用人公司可以不用付款加班費。
加班工資=正常運轉日加班工資 歇息日加班工資 法律規定歇息日加班工資=月基數/21.75*150%*正常運轉日的加班時間 月基數/21.75*200%*歇息日的加班時間 月基數/21.75*300%*法律規定歇息日的加班時間。
二、算不上加班的情況1、值勤不屬加班加點
2、提早20min工作參與早會不屬加班加點
3、上下班時間搭乘客車的時間也不屬加班加點
4、用餐時間不屬加班加點
5、因本身無法正常的完成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加班加點
6、企業依規組織安排的安全例會不屬加班加點
7、出席公司組織的集中培訓、升旗儀式不屬加班加點
8、保安人員的隨時待命或備崗期內不屬加班加點
9、每日下班了后會議不屬加班加點
10、前期準備工作和收尾工作不屬加班加點
法律規定:《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公司不可違背此方法要求增加員工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理應按照下列規范付款高過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工資報酬:
(一)分配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付款不少于的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無法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的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律規定假期日分配員工的工作,付款不少于的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想必大家看過上邊的詳細介紹或多或少也要了解,勞動法規定加班加點一定要付款加班費的,要是沒有付款便是視作損害職工的合法權利,一定要負法律責任的。以上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勞動合同法對加班的要求有什么內容的相關介紹,我希望你能為您帶來協助。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