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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周末加班如何輪休
2022-06-21 16:05
1、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不可以輪休,只有清算加班工資,不管哪一種工資制度。
2、推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1)周末加班,能夠用等時的工作中日輪休。(輪休不了的,按最少2倍薪水計發加班工資)
(2)工作中日加一點,指的是8鐘頭下班之后又留下工作中的,這個也不可以輪休,只有測算加班工資(按最少1.5倍標準計發)
3、推行綜合工時制規章制度的,不管周末加班或是工作中日加一點,都能夠在期限內輪休,只算最后一個總體上班時間,假如總時長超出的,要算加班工資,統一不可小于1.5倍規范。
4、推行不定時工資制度的,并不是以“時長”測算勞動所得,不會有“輪休”難題,也算不上加班加點,除法定假日外不用測算加班工資。
二、員工加班費的測算依據具體必須分配員工在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工作中的,應按下列規范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分配員工在日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增加上班時間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鐘頭工資待遇的150%付款員工薪水;
2、用人單位依法分配員工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200%付款員工薪水;
3、用人單位依法分配員工在規定假期節日工作中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300%付款員工薪水。
4、推行計時工資的員工,在進行記件預算定額每日任務后,由用人公司分配增加上班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要求的標準,各自依照不少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三、有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禮拜天加班調休勞動法規定第四十四條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公司理應按照以下標準付款高過員工正常工作時長薪水的工資酬勞:
(一)分配員工增加上班時間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酬勞;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酬勞;
(三)法律規定假期日分配員工工作中的,付款不少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酬勞。
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在歇息日工作中的,理應付款不少于200%的雙倍工資,或必須分配員工開展輪休,法定節假日工作中的需付款300%的酬勞不得以輪休為由不付款勞務報酬,以上便是我為各位介紹的“勞動法規定周末加班如何輪休”的相關內容。如果您的情形比較復雜,也出示律師在線咨詢服務項目,歡迎你開展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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