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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怎么寫

        2022-06-17 16:32

        一、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怎么寫

          (1)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包括計件超額工資);

         ?。?)獎金;

         ?。?)津貼和補貼;

         ?。?)加班加點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其中,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一般稱為基本工資。

          從理論上來看,按照“正常勞動”的解釋,最低工資只應包括制度工作時間內完成定額勞動所得的基本報酬,但是,由于我國現行的工資構成不合理,基本工資的比重過小,因此《最低工資規定》中沒有把獎金排除在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之外。

          二、最低工資規定

          《最低工資規定》中將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資組成之外: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種作業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扣除項目中除第(1)、(2)兩項是對勞動者超額勞動的補償;第(3)項為延期支付的勞動者報酬。因此,根據最低工資的定義,《最低工資規定》將上述收入項目排除在最低工資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項目之外,非經常性獎金(如勞動競賽獎、因做出使本企業獲益的發明創造而獲得的獎勵等)也不應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三、勞動者福利待遇

          在目前階段,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包括:

         ?。?)企業對職工進行培訓的費用;

         ?。?)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而發給職工的費用和用品,以及企業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企業為了樹立自身形象而發給職工的工作著裝);

          (3)職工所得的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等;

         ?。?)住房制度改革發給職工的住房補貼等;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醫療衛生費;

         ?。?)喪葬撫恤救濟金;

         ?。?)其他如探親路費、冬季取暖補貼等。上述各項待遇均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怎么寫的相關內容,在此小編提醒,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勞動者的工資或者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若你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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