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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基本上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2022-11-14 16:25

        一、我國基本上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加班費計算標準是:

        (一)分配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勞動報酬;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無法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二百的勞動報酬;

        (三)法律規定假期日分配員工相關工作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三百的勞動報酬。

        二、加班費被托欠的仲裁流程有什么?

        1、遞交申請報告:被告方申請勞動仲裁,應提交書面形式仲裁申請書,并依據被上訴人數遞交團本。

        2、訴訟審理:監察委員會理應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審理或是不受理的決策。監察委員會確定辦理的,應當在做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團本送到被上訴人。確定不受理的,理應說明原因。

        3、開庭審判:仲裁庭理應于開庭審理的五日前,將開庭審理日期、地址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予出庭或是沒經仲裁庭允許半途休庭的,對申請者依照撤案自立,對被上訴人能做缺陣裁定。

        4、仲裁調解:仲裁庭解決勞務糾紛理應先行調解,在查清客觀事實的前提下促進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共識。協商達成一致的,仲裁庭應根據協議書內容創作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自送到之日起具有法律效應;協商未達成共識的,仲裁庭應當立即裁定。

        5、法院裁判:仲裁庭裁定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審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完畢。案件繁雜必須延期,審核批準能夠推遲并書面形式通知被告方,增加時限不得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定后理應制做仲裁書送到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法院裁判有異議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到期不訴訟的,裁決書即產生效力。

        三、加班費被托欠的仲裁申請書應注明什么內容?

        (一)職工的名字、胎兒性別、年紀、崗位、單位和居所,用人單位名字、居所和法定代表人者負責人的名字、職位;

        (二)仲裁請求與所依據這一事實、原因;

        (三)直接證據和證據來源、見證人姓名居所。

        總體來說,我國法律體系明文規定了加班費的計算方法,勞動合同書之中一般應當約好清晰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即使未約定,員工也應當明白自己一小時的基本工資收益,未約定得話,還是按照一小時的基本工資收益做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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