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 id="ntvtb"><thead id="ntvtb"><font id="ntvtb"></font></thead></sub>

      <progress id="ntvtb"><progress id="ntvtb"><menuitem id="ntvtb"></menuitem></progress></progress>

      <progress id="ntvtb"></progress>
      
      

        客服咨詢 電話咨詢
        掃碼關注
        回到頂部

        協商一致代通知金是不是還需要付款

        2022-08-23 16:28

        一、協商一致代通知金是不是還需要付款

        1、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繳納代通知金。

        2、用人公司付款代通知金情況包含:

        (1)工傷職工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從業原工作中,也無法從業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或是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經用人公司與勞動者商議,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具體內容達成共識的。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提早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告員工個人或是附加付款員工一個月薪水后,能夠解除勞動關系:

        (一)職工生病或是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從業原工作中,也無法從業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或是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需依據的客觀條件存在重大轉變,導致工作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公司與勞動者商議,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具體內容達成共識的。

        二、什么情況下企業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試用期內證實員工不符錄用條件的

        2、員工比較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單位規章制度的

        3、員工被依法追求完美刑事責任的

        4、企業停業、暫停營業、債務纏身處在法律規定整治期內的或生產經營狀況產生嚴重困難的

        5、員工嚴重失職、假公濟私,對單位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員工生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從業本協議約定工作中,也無法從業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或是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合同簽署時需依據的客觀條件存在重大轉變,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商議不可以就變動合同規定達成一致的

        代通知金的付款是由于用人公司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導致員工的工作停滯不前而付款的一種賠償金。代通知金的支付標準和付款應用領域有嚴格要求。假如員工與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不用付款代通知金。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去資詢知名律師。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優化薪資結構,降低企業成本
        相關文章
        相關標簽
        熱門資訊
        日本国产一区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