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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職工資少發怎么辦

        2022-06-21 15:47

        一、離職工資少發怎么辦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ㄒ唬┮虼_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ǘ┮蛴喠ⅰ⒙男?、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ǘ┚懿恢Ц秳趧诱哐娱L工作時間工資的;

         ?。ㄈ┑陀诋數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正式員工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1、如果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員工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后,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础⒐べY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怠⑷肆Y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員工的工資。

         ?。丁⑷肆Y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并給員工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如果是試用期員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手續辦理也相對較簡單。另外,提醒如果員工有人事檔案在公司的,要辦理檔案轉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單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離職,如勞動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續簽,正常辦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的。

          三、如何證明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證明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予以證明,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時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離職工資少了發的時候,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以上便是編輯為您找到的離職工資少發怎么辦的相關內容。如果有其它的疑問,歡迎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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