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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工作規范是不是適用加班費?

        2022-06-16 17:55

          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工作規范是不是適用加班費?

          經準許推行綜合性測算施工時間工作規范的員工,在整體測算上班時間周期時間內具體上班時間超出法定標準上班時間的一部分,理應視作加班加點,用人單位按不低于員工自己鐘頭標準工資的150%付款加班費。假如用人單位是在國家法定假日分配員工工作的,也應依照不低于員工自己日或鐘頭薪水的300%付款加班費。

          綜合性測算工資制度的計算方式

          員工全年度月均值上班時間及工時計算方式 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13號)的要求,整體中國公民的傳統節日假日由原先的10天加設為11天。員工全年度月均值規章制度工作中日數和薪水換算方法各自調節如下所示:

          A、工作日內的測算

          年工作日內:365天/年-104天/年(休息天)-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內: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中時數的測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內乘于每天的8鐘頭。

          B、日工資、小時薪水的換算

          依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要求,國家法定假日用人單位理應依規付款薪水,即換算日工資、鐘頭薪水時不去除國家規定的11天國家法定假日。由此,日工資、鐘頭薪水的換算為:

          日工資:月薪資÷月計薪天數

          鐘頭薪水:月薪資÷(月計薪天數×8鐘頭)。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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