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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資怎么計算

        2022-06-10 16:38

        一、雙倍工資計算基數

          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而不是實發工資,不應當包含年終獎金等一次性偶然獎勵和補貼。司法實踐中,雙倍工資計算基數的判斷標準,應當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依據,如果無法核實工資標準,也可以以雙方認可的實發工資數額作為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意味著用人單位最長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總共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

          二、帶薪休假工資計算公式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這里的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三、一般工資怎么計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2)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3)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一般工資怎么計算"等相關法律知識。工資計算的方式有幾種,一般是月結,也有些工作工資是日結的,不過這種一般都是兼職工資。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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