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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員工工資合理嗎
2022-04-02 16:39
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支付賠償金。
依據《勞動法》的第五十條得知用人單位是不允許無故克扣或是拖欠員工工資的。出現這樣的情況,第一時間要與用人單位聯系反饋協商,如果協商結果無效,那可以向有關勞動部門投訴。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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