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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秋節期間,企業為員工發放過節費作為福利,需通過會計系統進行妥善處理。首先,在發放前,應將預算內的過節費作為職工薪酬的一部分進行預提,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發放時,根據實際支付情況,從該科目中支出,并相應增加“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減少,同時作為員工福利支出,在“管理費用-福利費”或相關成本科目中記錄。此舉既確保了會計記錄的準確性,也滿足了稅務合規要求,同時體現了企業對員工的關懷與節日祝福。
一、員工派發過節費交納個人所得稅是不是必須?員工派發過節費交納個人所得稅是必須的,過節費一般是勞動關系在法律規定請假日于一切正常薪水以外發送給員工的附加收益。在我國個人所得條例全文第八條要求:“薪水...
一、過節主題活動費需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過節主題活動費要交個人所得稅,過節費一般是用人公司在法律規定請假日于一切正常薪水以外發送給員工的附加收益。在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要求:“薪水、薪...
一、員工的過節費要交企業所得稅嗎?員工的過節費要交企業所得稅,過節費歸屬于薪水、薪酬所得的,應當按當月薪水、薪酬所得的繳稅。即過節費稅款依照個人所得稅交納。過節費一般是公司單位在法律規定請假日于一切...
必須交納,過節費一般是公司單位在法律規定請假日于一切正常薪水以外發送給員工的附加收益。在我國個人所得條例全文第八條要求:“薪水、薪酬所得的,就是指本人因就職或是受聘而獲得的薪水、薪酬、獎勵金、年尾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