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 id="ntvtb"><thead id="ntvtb"><font id="ntvtb"></font></thead></sub>

      <progress id="ntvtb"><progress id="ntvtb"><menuitem id="ntvtb"></menuitem></progress></progress>

      <progress id="ntvtb"></progress>
      
      

        客服咨詢 電話咨詢
        掃碼關注
        回到頂部

        關于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工資標準的通知

        2021-08-16 16:07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工資標準的通知

        (蘇人保辦[2010]43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5號)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從2010年2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現通知如下:

        一、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

        蘇州市區、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吳江市、太倉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85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

        勞動者所得月工資在剔除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后,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月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蘇州市區、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吳江市、太倉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7.2元/小時調整為7.8元/小時。

        三、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的口徑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一)加班加點的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關部門要加強督查力度,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優化薪資結構,降低企業成本
        相關文章
        相關標簽
        熱門資訊
        日本国产一区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