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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甘肅生育假有多少天

        2022-08-16 16:00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工生孕享有98天生育假,在其中臨產前能夠假期15天;孕婦難產的,提升生育假15天;生孕雙胞胎的,每多生孕1個寶貝,提升生育假15天。女職工懷孕沒滿4個月小產的,體驗15天生育假;懷寶寶滿4個月小產的,享有42天生育假。

        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37條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法規規定生育的孕婦,除享有國家規定生育假外,提升生育假60天,并予以其另一半25天護理假;生育假和護理假視作出勤率,薪水、獎勵金照發。

        因而,寧夏自治區里的女工至少有158天生育假。

        再生育的條件有什么?

        依據《寧夏計生條例》的規定,合乎以下條件的可以辦再生育第三個小孩:

        1、原州區、海原縣、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鹽池縣、同心縣(下列通稱山區地帶八縣)的少數名族農村百姓;

        2、兩兒2個兒女,經評定有不可以成長為正常的勞動力的殘廢兒,且醫學中覺得適合再生育的;

        3、再結婚前生孕兒女數總計為一個,再婚后生孕一個的;

        4、再結婚前生孕兒女數總計為2個的。

        合乎生孕第三個兒女條件的,夫妻兩人應當持夫妻雙方的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書正本;二婚的、收養子女的理應扶持離婚證書、收養登記證正本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所屬的城鎮(街道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明確提出再生育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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