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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法規定32鐘頭連班違法嗎

        2022-07-15 17:23

        一、勞動法規定32鐘頭連班違法嗎

        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增加上班時間至三十二鐘頭連班的,如果沒有特殊規定或因生產制造必須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準許,經與公會和員工商議后能夠增加上班時間,一般每日不能超過一小時;最多不能超過三小時。因特殊原因必須增加上班時間的,在確保員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增加上班時間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可是每月不能超過三十六小時。

        除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增加上班時間不會受到以上要求的限定:

        (一)產生洪澇災害、意外或是因其他原因,影響員工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要及時解決的;

        (二)生產線設備、道路運輸路線、公用設施發生故障,危害生產制造和群眾權益,務必立即維修的;

        二、用人公司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工資核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公司在員工進行勞動定額或要求的工作內容后,依據現實必須分配員工在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工作中的,應按下列規范支付工資:

        (一)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員工在日標準規定上班時間之外增加上班時間的,根據不少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鐘頭工資待遇的150%付款員工薪水;

        (二)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員工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根據不少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200%付款員工薪水;

        (三)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員工在規定假期節日工作中的,根據不少于勞動合同書要求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300%付款員工薪水。

        推行計時工資的員工,在進行記件預算定額每日任務后,由用人公司分配增加上班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要求的準則,各自依照不少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上面便是小編我為大伙兒梳理的“勞動法規定32鐘頭連班違法嗎”的相關知識,我們能掌握用人公司除因勞動合同法四十二條要求之外的情況或因生產制造要求向公會上報并與員工商議的即可不會受到每月加班加點不能超過三十六小時,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的要求。如果您也有其他法律難題,歡迎咨詢,咱們會出現技術專業的律所給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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