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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法規定試期最多多少個月

        2022-06-20 17:55

        一、勞動法規定試期最長多少個月

          勞動法規定實習期最多六個月,試用期的規定要依據勞動合同期限開展測算,三個月下列及以計件工資方法測算薪水的不可承諾實習期,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實習期不能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三年以內的不能超過2個月,三年以上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不能超過六個月。

          二、有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要求:勞動合同書是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務關系、確立彼此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要求:勞動合同書可以承諾實習期。試用期最多不能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要求: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實習期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未滿三年的,實習期不能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不動時間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書,實習期不能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員工只有承諾一次實習期。

          以實現一定工作目標為時間的勞務合同或是勞動合同期限不滿意三個月的,不可承諾實習期。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書僅訂立實習期的,試用期不創立,該時間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試用期辭退員工的標準

          在試崗內,企業也不可隨便消除員工的勞務關系,實習期解除勞動關系,應證實員工不符錄取標準,若沒辦法證明,則是違反規定解除勞動關系,應付款員工一個月的薪水。

          有關試用期考核:

         ?。保_立錄取標準,要員工簽名。

         ?。?,要在工作上,定期考核,要員工簽名明確。

          3,要有正規的考核指標或規章制度,這種要經民主化程序流程,要公示公告,要員工學習培訓。

         ?。?,要有以上所明文規定的,若發覺員工不符錄取標準,才可以消除。

          用人單位較多要求六個月做為勞資雙方相互之間調查的實習期,在這個環節中彼此仍要擔負一定的職責責任,用人單位不能隨便消除與員工中間的勞務關系。以上便是我們為各位介紹的“勞動法規定試期最多多少個月”的相關內容。假如您的情形比較復雜,也出示律師在線咨詢服務項目,歡迎你開展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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