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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工作時間給予正常的工作 薪水不能小于最低水平

        2022-06-17 16:45

          杜曉芬:同鄉詳細介紹我去一家洗浴會所做搓背,去時老總說包吃包住,但沒有基本工資,從搓背收費標準中拿分為,有時候我的月收益僅有1000元上下。聽聞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1560元,我想問一下:當我的收入小于1560元時,我能不能規定老總按1560元向我付款薪水?

          楊雪峰:《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第四條要求: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公司工作中,企業支付給勞動人民的薪水不能小于當地要求的最低工資。員工本人薪資小于最低工資的,公司需要立即補充。第五條:推行計件或是抽成薪水等工資形式的,務必開展有效換算,其對應的換算額不可小于最低工資。

          《關于調整北京市2014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要求:本市最低工資由每月不低于1400元調節到每月不低于1560元。推行計件方式的公司,要經過公平商議有效明確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價格,確保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給予正常的工作的條件下,勞動所得薪水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因此,假如您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給予正常的工作,公司向您付款的薪水理應不可小于1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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