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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法規定幾薪

        2022-06-14 16:42

        一、勞動法規定幾薪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但對于每年發放多少月工資,勞動者并無相關規定,而勞動法中對此只是規定同工同酬,只要勞動者于用人單位工作的即必須發放勞動報酬。

          二、勞動報酬支付的相關法律依據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條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社會活動包括: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當選代表出席鄉(鎮)、區以上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出任人民法庭證明人;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因工作活動占用的生產或工作時間;其它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法規定幾薪”的相關知識,我們可以了解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就其勞動報酬進行協商而確定發放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至少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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