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 id="ntvtb"><thead id="ntvtb"><font id="ntvtb"></font></thead></sub>

      <progress id="ntvtb"><progress id="ntvtb"><menuitem id="ntvtb"></menuitem></progress></progress>

      <progress id="ntvtb"></progress>
      
      

        客服咨詢 電話咨詢
        掃碼關注
        回到頂部

        調節水電工程、送變配電公司流動性工程施工補貼

        2022-04-24 16:47

          (一)推行范疇和規范

          凡從業水利工程、水電安裝基本建設的流動性施工方的員工,在作業期內均可依照員工具體出勤率日數計發工程施工補貼,津貼規范每天每人5.3元。

          (二)管理規定

          1、員工離去施工工地不可發送給工程施工補貼,工程施工補貼不可以與出差補貼再發。

          2、調節補貼所提升的花費,可以納入工程成本,并相對應調節工程概預算計取規范。

          3、要嚴格執行勞薪字(1993)5號文檔和文中要求申請辦理,不可不斷擴大和自主提升補貼規范。

          4、調節后的移動工程施工補貼規范自文到之日起實行。

          [詳見山東勞動廳、財政廳、水利廳、 中華人民建行山東支行分享社會保障部、國家財政部、中華人民建行《關于調整水電、送變電企業流動施工津貼標準的復函》的通告(1993年6月22日魯勞發[1993]253號)]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優化薪資結構,降低企業成本
        相關文章
        相關標簽
        熱門資訊
        日本国产一区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