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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集體協商一般包含什么內容
2022-01-18 16:33
一、工資集體協商一般包含什么內容
工資集體協商一般包含以下幾點:
1、薪水協議書的限期;
2、工資分配制度、標準工資和薪水分派方式;
3、員工年職工平均工資水準以及調節力度;
4、獎勵金、補貼、補助等分派方法;
5、工資支付辦法;
6、變動、消除薪水協議書的程序流程;
7、薪水協議書的停止標準;
8、薪水協議書的合同違約責任;
9、彼此覺得理應商議承諾的別的事宜。
二、工資集體協商的標準
依據《集體合同規定》要求,開展團體商議,簽署集體合同或重點集體合同,理應遵循以下五項原則:
1、遵循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國家相關要求;
2、相互理解,公平商議;
3、誠信友善,公平公正協作;
4、兼具彼此合法權利;
5、不可采用過激行為。
三、工資集體協商的基礎方式
工資集體協商的形式具體有公司工資集體協商、地區性工資集體協商和專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等。
1、公司工資集體協商。以企業為單位,依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經企業工會或職工監事與公司意味著依規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署本公司薪水合同書。
2、領域(產業鏈)工資集體協商。以領域(產業鏈)為企業,根據領域(產業鏈)公會與相匹配的運營方意味著依規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署行業(產業鏈)薪水合同書。
3、地區性工資集體協商。以行政區劃為企業(如區、鎮、村、街道辦、開發區等),根據地區公會或企業工會委員會與相匹配的地域企業管理者受權機構,依規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署遮蓋本地域全部公司的地區性薪水合同書。地區、領域集體合同適用中小型企業,一般超出50人以上的公司理應獨立簽署集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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